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运用中文速录机使学员达到速录师国家职业标准。 初级:120字/分钟以上;中级180字/分钟以上;高级220字/分钟以上。
二、培训对象: 从事语言信息实时采集并生成电子文本的人员。如党政机关会议、政法、律师、新闻、影视、网站、文秘等各界人士以及在校的大、中专学生。
三、证书颁发(三证): 1、通过鉴定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该证书作为“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用人单位录用的重要依据,境外就业及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出国公证的有效证件”。 2、培训合格者颁发《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3、由中国北京速记协会颁发的速记师(员)证。
四、职业资格等级: 按速录师国家职业标准可分为三个等级: 1、初级 速录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 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 高级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五、申报资格: 1、初级——速录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经本职业速录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取得以中级技能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中级——速录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取得速录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速录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3、高级速录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取得本职业速录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速录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能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培训与鉴定内容: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速录知识(速录的基础知识、应用知识;速录机的基本知识、速录机的操作及维护基本知识)、现代汉语知识(语音基本知识、规范汉字知识、词汇的规范化知识、标点符号的使用知识、语法修辞及相关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计算机字处理软件基本知识、电子文本及一般应用文本的编辑、排版、校对知识、网络操作基本知识、相关设备使用知识)。 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知识、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七、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者为合格。
八、培训与辅导方式:白班、夜班等
九、培训师资: 由速记专职教师任课
十、本机构将会同《成都商报》为您服务教育训练中心训练机构设立速录师人才库,储备速录师人才,并向社会各界输送。
十一、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执行。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复印件、工作资历证明和本人两寸免冠彩照六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