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招 生 简 章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凡是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取得专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四川省经委职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将于近期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经全国统一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一、职业说明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
2、职业资格类别
①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②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③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 上课时间:
双休班(周六、周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6:00
晚班(周一至周五): 晚上 19:00-21:45
四、 课程特色:
知名专家、教授授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五、 颁发证书:
学员学完课程,参加由国家劳动部组织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该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全国通用,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上岗的有效证明。
六、 报名时间:随时接受报名(考试时间具体以劳动部规定为准);
七、 报名办法:
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小2寸近照4张并缴纳费用;
八、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委职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成都思维特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老师、易老师
报名电话:028-86622041、86622042、13982075588
单位地址:成都市东华正街33号华顺大厦801、802室(银河王朝大酒店对面) 培训地址:成都市方池街15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小南街人民公园西大门对面)
培训网址:http://www.swtzx.com
E-mail:swt@swtz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