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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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来源:南充都市网 发布日期:01-10 |
各级政府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缴费政策,提高筹资水平。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相应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更多受益,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具吸引力。
关于经费的使用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讲过一句令人动容的话。他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保命钱,要多管齐下,保证这笔钱用到农村老百姓的医疗服务上。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以前国家向农村下拨的教育补助、水利专款、劳保福利等资金,许多时候都中途流失,很难落到农民手中。这中间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地方财政缺口大,寅吃卯粮,捉襟见肘,难得上面有钱下拨,先挪用再说;有的则是地方贪官污吏胆大妄为,从中克扣,中饱私囊。为杜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有必要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建设,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基金监管,严格基金使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推广适宜技术和基本用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加强监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是关乎农民权益和福利的大事,人们对各级政府寄以厚望。希望按照吴仪副总理的指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整合资源,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协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造福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第 1 页] [第 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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