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每年扶持1万人创业
我市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市民创业
本报讯 实习生赵娟 记者贾玲 记者8月1日从市就业局获悉,我市将出台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激发市民的创业热情,以全民创业促进全民就业和增收致富。计划从2008年起,每年扶持、培育1万名城乡人员成功创业,通过创业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
按照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人员、返乡经商人员、残疾人、农村劳动者、科技人员等创业主体经认定后,可享受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其中包括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管理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投资加工业、旅游业、农业产业化项目等经济实体的,比照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万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补助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经济权益并与所服务领域无关的前提下,兼职创办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辞职创业的,经批准备案后,所在单位可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等等多项扶持优惠政策。
此外,还将放宽投资领域和注册、冠名、 场所、出资等多种限制,降低创业门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也将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